| 地址: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厦
主任: 黄国彧
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隶属区人事劳动局,负责办理医疗、工伤、生育等保险业务。内设医疗保险科、工伤保险科、综合科3个科室。
一、 主要工作职能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或办法。
(二)负责全区医疗保险管理工作,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签订服务协议,对其进行监督管理,保证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,提高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。严格审核管理,把好医疗费用的支出关,严肃查处违反医疗管理规定和弄虚作假的行为。
(三)负责全区企业单位工伤事故的调查取证和工伤认定的有关工作,控制不合理的开支,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。负责组织伤残职工参加工伤伤残鉴定。
(四)负责企业生育保险管理,为符合享受生育保险条件的女工发放生育费和生育津贴。
(五)负责各种社会保险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。
二、 内设机构及其工作
(一)医疗保险科
电话:5981687
负责人:庞效芬
1.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医疗质量、医疗行为监督、检查和考核。
2.负责参保单位、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医疗费用结算前的医疗检查、治疗、用药等情况的审核把关。
3.负责意外伤害的调查和确认工作。
4.负责转院、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、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的审批和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。
5.负责对工伤医疗费的审核把关。
6.负责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管理。
7.负责伤残军人和离休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医疗服务工作。
(二)工伤保险科
电话:5981110
负责人:孙向东
1.接受并审查企业或职工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,做出受理、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等书面通知。
2.对已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开展调查取证工作。
3.向人事劳动局提交调查取证结论,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建议。
4.组织企业职工的伤残等级鉴定工作。
5.审核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。
6.对企业年度工伤事故情况进行评估,并提出调整浮动费率的方案。
(三)综合科
电话:5968508
负责人:王丽萍
1.负责上传下达、督查督办、综合协调工作。
2.负责编制医疗、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和本单位经费收支的预决算。
3.负责医疗、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、监督和医疗费用、保险待遇的结算、拨付。
4.负责医疗、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财务分析工作。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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